回來大馬後,凡是知道我剛從澳洲回來的,都會問我一些問題,像是“會想會去澳洲嗎?”
而我的答案總是,“如果有機會,爲何不?”
我這麽回答的原因是,在澳洲旅遊期間,縱然不能說一切都很完美,但可以肯定的,那是一段值得回味和珍惜的寶貴回憶,也是我和老婆在外最長的時間。
從各方面來看,先説生活水平好了,澳洲的工資水平高,這是政府規定的,尤其是特定的行業,普遍都一個標準,像是我和老婆長時間工作的旅遊業。澳洲最低薪金是每小時18澳幣,每星期工作40小時計算,一個月可以賺約2880澳幣(繳稅前),與大馬普通新鮮人的工資差不多。
而我隱約記得,在澳洲每星期的伙食費,加上房租,大約是每人140澳幣左右,當然這要視乎地點而定(以上例子是在偏遠的塔斯馬尼亞)。
其實,很多人對國外有個誤區是,“消費”很高,顯然這是不正確的,因爲買食材,在家自煮是非常便宜的,除非出外用餐才較昂貴。
所以,意味著花費佔收入的比率,僅是19.4%左右。
反觀大馬,我們普遍收入3000零吉(繳EPF前),分拆成4個星期,每星期約750零吉。我們以每餐10零吉的雜菜飯計算就好,三餐約30零吉/天,乘以30天,每月用餐費是900零吉,再加上現在普遍一間小房間的租金,每月大概800至1000零吉,合共1900零吉。
所以,花費佔收入的比率,高達56% ,是工資的一半啊!還沒納入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呢。
所以,單談論生活水平,澳洲的生活素質明顯較高,因爲,吃住佔的比例低,自然而然地,人們就會在其娛樂方面花費更多,自然生活水平就高,這也是爲何許多人想要移民的原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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